关于停办缔约国领事认证业务的通知
各相关企业:
《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》(以下简称《公约》)将于2023年11月7日在我国生效实施。根据外交部领事司相关要求,外交部领事服务中心受理送《公约》缔约国使用文书领事认证的最后时限为11月2日。
考虑到文书邮寄和在途流转等不确定因素,辽宁省贸促会将从即日起停止办理《公约》缔约国使用文书领事证明业务,非《公约》缔约国的文书领事认证不受影响,可正常申请。辽宁省贸促会将于11月7日开展代送外交部附加证明书认证业务。有关外交部附加证明书认证的相关要求,请关注辽宁贸促微信公众号和辽宁贸促网相关信息的发布。
附:
缔约国名单(共124个,按英文首字母排序,截至2023年9月):
A 阿尔巴尼亚、安道尔、安提瓜和巴布达、阿根廷、澳大利亚、奥地利、阿塞拜疆、爱沙尼亚、爱尔兰、阿曼、
B 巴哈马、巴林、巴巴多斯、白俄罗斯、比利时、伯利兹、玻利维亚、波黑、博茨瓦纳、巴西、保加利亚、布隆迪、冰岛、北马其顿、巴基斯坦、巴拿马、巴拉圭、秘鲁、波兰、
D 丹麦、多米尼克、多米尼加、德国、
E 厄瓜多尔、俄罗斯、
F 佛得角、法国、斐济、芬兰、菲律宾、
G 哥伦比亚、哥斯达黎加、格鲁吉亚、格林纳达、圭亚那、
H 洪都拉斯、哈萨克斯坦、黑山、荷兰、韩国、
J 捷克、吉尔吉斯斯坦、加拿大、
K 克罗地亚、库克群岛、
L 拉脱维亚、莱索托、利比里亚、列支敦士登、立陶宛、卢森堡、罗马尼亚、
M 马拉维、马耳他、马绍尔群岛、毛里求斯、墨西哥、摩纳哥、蒙古、摩洛哥、摩尔多瓦、美国、
N 纳米比亚、尼加拉瓜、纽埃、挪威、南非、
P 帕劳、葡萄牙、
R 日本、瑞典、瑞士、
S 塞浦路斯、萨尔瓦多、斯威士兰、萨摩亚、圣基茨和尼维斯、圣卢西亚、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、圣马力诺、圣多美和普林西比、沙特、塞内加尔、塞尔维亚、塞舌尔、斯洛伐克、斯洛文尼亚、苏里南、
T 塔吉克斯坦、汤加、特立尼达和多巴哥、突尼斯、土耳其、
W 文莱、乌克兰、乌拉圭、乌兹别克斯坦、瓦努阿图、委内瑞拉、危地马拉、
X 新西兰、新加坡、西班牙、匈牙利、希腊、
Y 亚美尼亚、印度、印尼、以色列、意大利、牙买加、英国
Z 智利、中国、
注1:上述名单中,印度对我国入约提出异议,《公约》在中印之间不生效。
注2:上述名单中,《公约》将于2024年1月11日对加拿大生效,中加之间将于当日开始适用《公约》。
注3:科索沃于2015年11月加入《公约》,我国不承认其主权国家地位,上述名单未将其列入。根据我国加入《公约》时作出的政府声明,中国与其不承认具有主权国家地位的《公约》成员问不适用《公约》。